各有关单位:
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并经市委常委会同意,现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立法项目安排
(一)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
工作安排:2020年完成三审。
起草单位:市文广体旅局牵头,市民宗委配合。
初审专委:市人大教科文卫委。
(二)防城港市防城江保护条例
工作安排:2020年6月一审。
起草单位:市生态环境局牵头,市水利局配合。
初审专委:市人大城建环保委。
(三)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
工作安排:2020年5月一审。
起草单位:市城市管理监督局。
初审专委:市人大城建环保委。
(四)防城港市小广告管理条例
工作安排:2020年9月三审。
起草单位: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。
初审专委:市人大城建环保委。
(五)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资源利用和保护条例
工作安排:2020年9月一审。
起草单位:市江山半岛旅管委牵头,
市自然资源局、市文广体旅局配合。
初审专委:市人大城建环保委。
二、有关事项
(一)请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联系指导对应责任单位,把好法规案的起草关、修改关和审议关,按照立法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逐步推进,确保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。
(二)请市直各责任单位抓紧落实法规案的调研起草和论证修改任务,把做好立法工作作为行使履责的重要内容,确保法规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达到较高水准,齐心协力推动全年立法任务顺利完成。
(三)未尽事宜,请电话联系:
吴尚敏,2818121,fcgrdfgw@163.com。
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2020年3月11日